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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意大利使馆在意媒刊文阐述中方对"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"问题有关立场
2016-05-16 00:1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  2016年5月15日,意大利《24小时太阳报》以读者来信形式刊发了我馆以“驻意大利使馆经济商务处”名义推送的《从中方视角看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》一文,全文如下:

  贵报5月10日刊登了13名欧洲议员联合署名的公开信题为《为什么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是不可能的》。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一些基本事实以及中方立场和关切作出以下澄清:

  第一,履行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》第15条义务和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。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》第15条明确规定,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使用“替代国”做法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。遵守条约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。无论欧盟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,“替代国”做法都必须予以终止,这是欧盟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。

  第二,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有“市场经济地位”没有所谓“普适”的标准。每个国家的环境、传统和发展水平不同,市场经济的形式也不相同,世贸组织没有明确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义,也没有制定衡量市场经济的标准。信中提到的“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设定的5条标准”是单方面的做法。目前已有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。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实际、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。中国经济成就和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。无论欧盟承认与否,中国都将继续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,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

  第三,贸易保护主义不符合中欧双方的长远利益。经贸合作是中欧关系的坚实基础,给双方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。欧盟连续12年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,中国连续13年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。中国为欧盟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市场、质优价廉的产品。中国在欧投资存量达614亿美元,设立了2000多家公司,雇佣约74000名当地员工。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将给欧洲经济发展带来更大机遇。同时,中国一贯认真履行世贸组织相关法律义务,也应享受世贸组织所赋予的合法权益。希望欧盟如期履行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》第15条法律义务。中方愿同欧方共同打造增长和改革伙伴关系,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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