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旅行证
(一) 适用对象
1、持有有效港澳特区护照,但未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(“回乡证”),希直接自国外前往内地的港澳同胞;
2、持有有效台湾旅行证件,但未持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“台胞证”),希直接自国外前往大陆的台湾同胞;
3、所持香港特区护照过期、遗失或损毁,且持有有效香港特区永久居民身份证需返港的香港居民;
4、所持澳门特区旅行证件过期、遗失或损毁,需紧急返回澳门的澳门居民。
(二)所需材料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(可到馆填写);
2、两张两寸白底证件照片;
3、旅行证件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(如有);
4、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身份证件(如护照或旅行证等)(仅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);
5、出生证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(仅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);
6、国籍状况声明书(可到馆填写,仅适用于台湾同胞);
7、证件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(可到馆填写,仅适用于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情形);
8、使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。
另外,香港居民遇到特区护照过期、丢失、损毁等情况,请拨打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“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”24小时热线求助,号码为+852-1868,以便加快身份核实进度;成年澳门居民在国外遇特区旅行证件过期、遗失或损毁并需紧急返回澳门情况,可通过“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”手机应用程序使用“海外求助——旅游途中遗失证件”服务提出申请,获发24小时有效的申请编号及手机验证码短讯后,到所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旅行证,详情请参阅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网页(https://www.dsi.gov.mo/zh-hant)及澳门特区政府网页(www.gov.mo/zh-hant/services/ps-1047/)。
二、香港特区旅行证件
(一)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
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,可通过邮寄、互联网或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。待收到入境事务处寄回的证件后,使馆将通知申请人到馆领取。
(二)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
香港居民在国外遇特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、遗失或损毁并需紧急回港,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也遗失,可向驻外使领馆申办应急证件入境身份陈述书,并同时办理香港进入许可。申请材料如下:
1、入境身份陈述书(可到馆填写);
2、两张正面、免冠、彩色证件照(55 mm×45mm);
3、过期、损毁、被盗或遗失的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(如有);
4、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;
5、ID1003A表格(仅办理进入许可时填写);
6、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(可到馆填写)。
如遇紧急情况,建议当事人拨打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“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”24小时热线求助,号码为+852-1868,以便加快核实进度。
三、澳门特区旅行证件
居住在国外的澳门特区居民如希申请澳门特区护照,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“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”以及“海外邮寄申请须知”,按要求填写表格,并备齐有关材料后,直接将材料寄送至: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澳门邮箱1089号身份证明局局长。使馆不受理或转递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。
四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
电话:+852-2824 6111
传真:+852-2877 7711
邮箱:enquiry@immd.gov.hk
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“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”24小时热线:+852-1868
五、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方式
电话:+853-28370777、28370888
传真:+853-28374300
邮箱:info@dsi.gov.mo
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(当地时间9:00-18:00)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,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+853-28573333。